總結新政策改變:
第一點:從7月6日開始,Appendix H中新增的11個國家和地區的學生申請第四層級簽證的時候,不再需要提交資金證明材料、英語語言能力證明材料和學歷學位證明材料給移民局;
第二點:從7月6日開始,Appendix H中的國家和地區的申請人,不需要回到護照簽發地申請也可以享受簡化材料的利好政策。
本次政策的變化是針對附錄H(Appendix H)的修改。 附錄H是英國移民法規的附錄,上面列了一些國家和地區,被涵蓋在這個附錄上面的國家和地區的申請人,在遞交第四層級簽證申請的時候,可以享受簡化的材料要求。這次政策變化把包括中國大陸和澳門在內的11個國家和地區加入到了附錄中。也就是是說中國大陸和澳門的學生在遞交第四層級簽證的時候可以享受更加簡化的材料要求。
此外,附錄H中國家和地區的學生在任何國家遞交第四層級簽證申請,都可以享受簡化材料的待遇。即學生不需要回到護照簽發地,在任何國家提交簽證申請都可以享受簡化的材料要求。
新政策自7月6日開始實施,以在線簽證申請系統上支付簽證申請費的付費日期為準。7月6日前已經在網上遞交了簽證申請表并支付了簽證申請費,去簽證中心提交材料的日期預約在7月6號以后的學生,仍要按原要求提交完整的材料申請第四層級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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